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道可特2024年全国合伙人大会
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律师行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知识产权业务峰会
互联网广告监管实务座谈会暨《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精解》新书发布
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与重整特殊机会投资高峰论坛
同道廿载 海南自贸港国际业务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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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11] 收官特辑丨知产月研究解读系列
    不断出台的新规法条,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同时,也对法律从业者及机构实现高质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2024年,道可特启动“专业领域宣传月”活动,通过采取专业研究、直播、线下活动等形式,就各业务领域热点、重点、难点、焦点等问题探讨分享。4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我们聚焦知识产权热点话题进行研析,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著作权、个人信息、品牌加盟、人工智能等,收官之际,我们特别挑选了一些精彩的观点和见解与君共享。
  • [05/10] 新闻丨道可特欢迎三位合伙人加入
    近日,原野、罗洪诗孤子、陈思雨三位律师正式加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原野律师担任道可特成都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罗洪诗孤子、陈思雨担任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合伙人。
  • [05/09] 直播预告丨财富定向传承——律师教你如何避坑“雷点”,订立有效遗嘱
    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既承载着立遗嘱人真实的情感与寄托,表达立遗嘱人对财产分配的真实意愿,又可以客观上避免继承人之间就财产分配产生纠纷,破坏家族内部的亲情。但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份遗嘱,却在司法审判中易被认定无效,导致财产继承走向扑朔迷离,继承案件久拖不决。本期嘉宾将通过实践案例,分析《民法典》对遗嘱的相关规定,详细解读遗嘱的效力问题,教会您如何制定一份有效的遗嘱。
  • [05/06] 新闻丨道可特律师荣获朝阳区第二届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大赛优胜奖
    近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裴瑞彤律师参加朝阳区“凝聚青春力量 争做律动先锋”第二届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大赛,荣获优胜奖。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经严格评选后,复赛晋级36人,决赛晋级12人并在北京电视台举办和录制。决赛分为自我展示、热点评述两个环节,参赛选手们针对案例进行深度分析、面对随机抽取的法律热点问题发表意见,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选手。
  • [05/02] 新闻丨首都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项目2024年度研修班结业仪式顺利举行
    道可特作为本次研修班培养律所之一,由道可特党支部委员会领导,管委会成员及合伙人共同组成了结对帮扶工作组,多措并举助力来自西藏、新疆、四川的五位研修律师在道可特顺利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研修学习。结合解研修律师业务领域等实际需求,道可特选派五位资深合伙人组成研修导师,包括高级合伙人师光虎律师、董更律师、薛政律师、王咏静律师,合伙人曹雁律师,进行“1对1”的业务辅导交流。
  • [04/30] 新闻丨道可特律师获评“汉阳区律师行业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近日,中共武汉市汉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对2023年度汉阳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道可特武汉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吴方勇律师荣获“汉阳区律师行业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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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绩丨道可特成功入选九号公司(Segway-Ninebot)外聘律所资源库2024-05-10
    近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凭借在公司业务、资本市场、金融资管等领域丰富的服务经验和卓越实力,成功入选九号公司(Segway-Ninebot)外聘律所资源库。本次入库由道可特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王若琳律师牵头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未来,道可特律所将持续以“极致专业 极致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律所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 业绩 | 道可特成功中标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2024年“好客山东”系列品牌商标管理维护及日常法律服务项目2024-05-07
    近日,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凭借在商标维护、法律顾问等领域的卓越实力和专业表现,成功中标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2024年“好客山东”系列品牌商标管理维护及日常法律服务项目。“好客山东”是山东省文化旅游整体品牌,是重要国有资产。本项目中,道可特将负责“好客山东”系列品牌商标管理维护全程法律顾问及商标注册代理全面服务工作,并为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合规审查服务。此次中标项目由道可特济南办公室合伙人刘钢律师、董先雨律师共同牵头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带领其团队为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 业绩 | 道可特成功入围津农供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2024-04-30
    近日,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凭借在公司业务、合规业务、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专业优势、经验以及卓越的实力,成功入围津农供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本项目由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天津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温军旗律师、高级顾问陆岩先生牵头主导,并携其团队成员针对此项目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
专业团队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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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 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 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 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 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 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 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邀请函

北京丨私募基金投后管理中的风险项目管理与税务合规

活动时间:2024年5月9日 14:00-16:30

活动地点: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

扫码报名:道可特律所活动报名

专业解读
更多
  • [05-11]

    2024

    研究丨董事专题15:董事以生产专题会代替董事会进行决策造成损失的,是否需赔偿公司?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效率、精简流程或扁平化管理等,会通过公司章程等将部分权力下放,但缺少监督机制,有了“集中”但少了“民主”,公司变“一言堂”。究其原因,主要是董事、高管等传统地认为,公司的运营事项只要董事长等“一把手”同意即可,其他人不可能有意见,也不敢提异议,有意见也不重要,尤其是大股东控制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情况,用生产经营会等替代董事会决策,忽视公司章程对决策的规定,甚至以此谋取私利。鉴于此,董事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等于违反勤勉义务?董事以生产专题会代替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均无效?董事从来没见过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减轻责任?本文将结合新、旧《公司法》规定及一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的(2020)闽民申4755号案例(下称“本案”)进行分析。
  • [05-10]

    2024

    研究丨新《公司法》的催缴失权制度
    我国现行《公司法》实行的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完全认缴制。认缴并不意味着“认而不缴”,认缴的出资额也并非一串简单的数字而是实在的法律责任。但是,实务中出现了大量“认而不缴”“缴而不全”“随意认缴”等现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新《公司法》规定了限期认缴制。为了保证限期认缴制度的顺利实施,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比较系统地规定了催缴失权制度。这是新设的规定,新《公司法》之前,包括现行公司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直接明确对规定催缴失权制度。
  • [05-09]

    2024

    研究丨商标审查的“呼吸空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解读与适用
    我国第一部《商标法》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经过四次重大的修订,现行的为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以下未作特别注明《商标法》均指的是现行的《商标法》)。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商标法》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中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务中,任然存在行政、司法部门对于部分法条的掌握尺寸不同,造成相关公众对于相关法条的理解出现偏差,也导致出现了同类案件不同判的现象。本文将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来进行分析。
  • [05-09]

    2024

    研究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系列:串标行为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招投标监管机关基于串通投标案件的隐蔽特性及办案经验,对涉案事实形成的内心确信并就此作出的处罚决定,虽陈述了其考量的理由和依据,但综合全案证据分析及关联案件查明的事实,其认定某自然人个人为涉案公司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予以处罚,事实证据尚显不足,理由尚不充分。